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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2章(2 / 2)

可玩性大,除了可以自己采摘果子之外,还能玩射击,一行人转移了阵地。

南书熠和江忆岑去了果园,焦明俊则带着周逸等人去了射击区。

果园里有专人看守,焦明俊把两人交给了管理果园的大叔和他的“员工们”。

大叔的员工们是一群大黄狗,领头是一只带着白毛的大黄狗,嘴巴是黑色的,极通人性。

他的员工们冲过来的时候,南书熠腿差点迈了出去,想以保护的姿势站在他面前,但见江忆岑没有任何恐怖感后,腿又缩了回去。

南书熠问他:“你怕狗吗?”

江忆岑视线落在狗狗们身上,说:“不怕啊,狗可是人类最好的伙伴。”

江忆岑家里以前养过一只大狗,是从朋友家抱回来的德国牧羊犬,在一众兄弟中,他二哥最会追赶时髦。

不过,狗狗带回来之后,二哥经常外出,这遛狗的任务时常落到他身上。

在家里,跟这只牧羊犬关系最好的是他,也最听他的话。

江忆岑问大叔:“叔,它们都有名字吗?”

大叔脸晒得黝黑,笑容满面地给他们介绍:“有啊,喏,这只是嘴巴带黑的是他们之中的老大,叫黑旋风,它平时跑得最快,这只黄色全黄的叫索菲亚,这只看起来虎头虎脑的叫旺财,还有几只在园子里撒欢。”

江忆岑摸了摸看起来虎头虎脑尾巴甩得最欢的旺财。

大叔介绍完几只果园“员工”后,带他们在果园里转悠,黑旋风和索菲亚不一会儿就不知道跑哪儿去了,只剩下旺财还跟着江忆岑。

他以前养的那只啸天平时想出去跑也是这样屁颠屁颠地跟在他身边,还不停地蹭他的腿,和它冷酷长相完全相反。

江忆岑开始想念起啸天,便和旺财边走边玩。

“旺财,跑跑跑!”

一人一狗玩得还挺好。

大叔乐呵呵地给南书熠介绍果园,不过南书熠明显没在听,他的视线都落在江忆岑身上,大叔就和他们说,让他们随便逛,还给他们拿了篮子,摘到的杨梅可以放到篮子里。

南书熠拎着篮子跟在江忆岑身后,再一次想起他在国之行拿到的那份资料,觉得有点奇怪。

他在美国见的人是和江忆岑玩得不错的朋友,原是想打听一下他在美国有没有发生过枪击事件,但聊天的过程中,对方告诉他,江忆岑回国后一个月后就断了联系,甚至他也打不通对方的电话。

江忆岑回国一个月后,岂不就是在他们确实要结婚之后的事吗?

南书熠自然也找人调查过江忆岑这位在国的好友,也是同学。

他叫方知学,两人高中时期是同学,到国后,两人倒成了朋友,只不过不同专业。他没有不良嗜好,家境在国内算是工薪家庭,家人卖了一套房才足够他在国上学的费用,目前还需要自己打工赚取生活费。

两人见了面后,在南书熠表示会给他一份还不错的报酬,只要他给自己讲讲江忆岑这个人。

那天早上,他刚跟江忆岑通完视频电话,便到了跟对方约定的咖啡厅见面。

南书熠给对方点了份价值不低的早餐。

方知学是不怎么接触国内娱乐新闻,但也知道南书熠是谁,但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打听江忆岑的事情。

南书熠告诉他:“江忆岑是我的伴侣,我想更了解他。”

方知学惊讶:“原来跟你结婚的人是他?”

南书熠同样很诧异:“你是他的好友,他没告诉你结婚的事情?”

方知学摇头:“是这样,他回国一个月后我们就没怎么联系了,我也不知道他近期在国内做什么。”

南书熠:“你们之前的关系怎么样?”

方知学:“还可以,我是他的高中同学,他比我早来美国,我是高中毕业前拿到的offer,高中的时候倒不算太熟,到美国后,毕竟都是老乡,渐渐就熟悉起来了。”

南书熠:“那你和他认识的时间算是比较长了,他是个什么样的人?”

方知学:“怎么说呢?你想了解他的哪一方面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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